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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三 | 发布日期:2026-03-20 18:38:58 | 阅读时间:5分钟

今日随机新闻 (增值税法正式实施近3个月来——增值税抵扣链条更优化.txt)

<p>  增值税法正式实施近3个月来——</p>


<p>  增值税抵扣链条更优化(经济聚焦)</p>


<p>  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几乎覆盖所有行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对经济社会有着广泛影响。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正式实施。留抵退税法定化、进项抵扣范围放宽、视同销售范围精简……实施近3个月来,税率结构、抵扣链条有何变化?哪些行业能受益?记者进行了采访。</p>


<p>  ——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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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税率结构变化有何影响?</p>


<p>  确保政策衔接顺畅,企业发展预期更稳</p>


<p>  说到增值税,很多人往往首先会问“税率是多少”。</p>


<p>  目前,增值税法中明确了三档税率,即6%、9%、13%,与此前相比并无变化。同时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p>


<p>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并存,是兼顾税收公平、征管效率和产业扶持的制度设计,主要是出于适配不同纳税人的核算能力、适度降低合规遵从成本等考虑。比如,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存在财务人员不足、核算能力较弱的问题,采用征收率和简易计税方法,无需核算进项,能显著降低小微企业的遵从成本。</p>


<p>  增值税法保持了现行增值税制度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但也做了一些调整,进一步健全现代增值税制度。在增值税法中,一些近年来的改革成果也以法律形式被巩固下来。</p>


<p>  比如,增值税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增值税为价外税,要求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明增值税税额,有助于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明确了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利于推动“以数治税”,适应经济结构转型需求。</p>


<p>  “增值税法让相关政策更加明确、统一,我们企业发展预期也更加稳定。”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姜贰梅举例说,以前,取得征收补偿款适用增值税免税的过渡政策,如今,从法理上明确依法取得的征收补偿收入属于增值税不征税收入,意味着公司下属水厂搬迁即将获得的7100余万元征收补偿款,可以更清晰地单独核算,不必征税了,适配增值税法处理要求,公司新水厂建设、资产重置将更加平稳。</p>


<p>  怎样实现“环环抵扣”?</p>


<p>  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强确定性、可操作性</p>


<p>  抵扣规则是增值税制度的核心。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能有效避免重复征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p>


<p>  “一般来讲,我们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将它的余额作为应纳税额,当余额是正数时就要缴税,如果是负数就变成了留抵税额,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或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这种抵扣规则体现了增值税‘环环抵扣’的基本特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说。</p>


<p>  “此次增值税法提出,增值税留抵税额允许纳税人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相当于从法律上明确了纳税人有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权利,既增强了制度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也为配套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李旭红说。</p>


<p>  值得关注的是,进项税额抵扣也有重大变化。比如,购进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从不得抵扣改为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p>


<p>  “过去,企业购买餐饮、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此次调整后,旅行社作为一般纳税人为客户安排餐饮,属于经营活动的一部分而不是直接消费,对应的进项税就可以抵扣。这对文旅行业是利好,能降低我们外包服务的税务成本。”浙江湖州易行旅行服务有限公司有关人士说。</p>


<p>  实施条例还调整完善了混合用途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规则。“政策兼顾了灵活性与规范性,既鼓励投资,又通过后续调整实现税负公平,有利于企业更合理地规划长期资产配置,支持可持续发展。”吉林四平热力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孙静说,对于原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混合使用的允许全额抵扣,降低了经营成本和财务成本,有助于加快设备更新与技术升级,增强竞争力;对于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混合使用的,按年限逐年调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使增值税抵扣链条更为完善。</p>


<p>  哪些行业能受益?</p>


<p>  顺应新变化,为各项经营业务提供明确的法律遵循依据</p>


<p>  税收优惠是不少人关心的重点。</p>


<p>  增值税法规定了一些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比如,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等。</p>


<p>  “设置免征增值税的情形,主要是为了鼓励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降低他们的税负。”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p>


<p>  还有一些过去的免征项目发生了变化。比如,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无法再按医疗服务享受免税。“美容店很多是高档消费,不是一般的医疗护理,对美容店的税负适当增加,也是调节经济、保障公平的需要。”施正文说。</p>


<p>  有人问,“我最近开了个网店,有什么要注意的吗?”</p>


<p>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吴兴区税务局政策部门相关人员说,增值税法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进行了明确与完善,尤其是自然人、非企业单位等特殊主体的小规模身份规则更加清晰,避免了误判与强制登记风险。</p>


<p>  具体来看,根据法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同时明确,“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且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p>


<p>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没有变,但有个时点发生了变化。”李旭红解释,相关规定明确,自2026年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但不早于2026年1月1日。也就是说,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因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前期销售额的,应计入对应所属期的销售额,当累计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追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但不早于2026年1月1日。</p>


<p>  本报记者 王 观</p>


<p>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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