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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三 | 发布日期:2026-03-15 03:04:48 | 阅读时间:5分钟

今日随机新闻 (两会受权发布丨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txt)

<p>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2026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财政部</p>


<p>  各位代表:</p>


<p>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p>


<p>  一、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p>


<p>  2025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严格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改革开放全面深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四五”圆满收官,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p>


<p>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p>


<p>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受国际经贸环境急剧变化、物价低位运行、房地产市场仍在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能省则省,基本完成年初预算。</p>


<p>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044.88亿元,为预算的98.3%,比2024年下降1.7%。其中,税收收入176363.23亿元,增长0.8%;非税收入39681.65亿元,下降11.3%,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安排中央单位上缴专项收益抬高基数。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5753.78亿元,收入总量为231798.66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395.42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增长1%,主要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以及部分据实结算支出低于年初预计等。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3.24亿元,支出总量为288398.6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56600亿元,与预算持平。</p>


<p>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962.62亿元,为预算的96.9%,下降6.5%。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400亿元,收入总量为97362.62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959.38亿元,完成预算的98.3%,增长2.8%,其中,本级支出43034.24亿元,完成预算的98.8%,增长5.7%;对地方转移支付101925.14亿元,完成预算的98.6%,增长1.6%。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3.24亿元,支出总量为145962.6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48600亿元,与预算持平。</p>


<p>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具体情况是:国内增值税34336.2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3.3%。国内消费税16857.47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2%。企业所得税26287.53亿元,为预算的97.1%,下降0.6%。个人所得税9712.17亿元,为预算的108%,增长11.5%,除工资薪金所得增加外,主要是股票市场交易活跃带动股权转让、股息红利所得增加较多。证券交易印花税2035.35亿元,为预算的154.2%,增长57.8%。关税2369.14亿元,为预算的95.7%,下降3.1%;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8263.45亿元,为预算的93.1%,下降4.8%,主要是大宗商品价格下行和一般贸易进口下降。</p>


<p>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43034.24亿元,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是:外交支出649.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国防支出17846.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2438.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教育支出1833.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1%。科学技术支出3877.05亿元,完成预算的97.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23.59亿元,完成预算的77.7%,主要是清理收回结余资金,抵减当年支出。债务付息支出8193.61亿元,完成预算的98.2%。</p>


<p>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具体情况是:一般性转移支付92475.98亿元,完成预算的98.3%,主要是部分据实结算支出减少。专项转移支付9449.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主要是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由中央本级转列对地方转移支付。</p>


<p>  2025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2500.62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未安排使用,转入当年支出结余),扣除用于平衡预算收支的1497.38亿元后,1003.24亿元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补充74.31亿元后,2025年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904.56亿元。</p>


<p>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007.4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22082.26亿元,增长2.4%;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1925.14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2353.78亿元,收入总量为236361.1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361.18亿元,增长0.2%,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增幅较低主要是由于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大部分在2024年使用,抬高了2024年支出基数。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8000亿元,与预算持平。</p>


<p>  (二)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p>


<p>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703.55亿元,为预算的92.3%,下降7%,主要是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加上2024年结转收入385.0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3000亿元、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5000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4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20088.62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873.54亿元,完成预算的90.4%,增长11.3%。</p>


<p>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55.88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6.8%。加上2024年结转收入385.0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3000亿元、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5000亿元,收入总量为23440.95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779.8亿元,完成预算的97.1%,其中,本级支出10984.13亿元(包括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2306.9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1795.67亿元(包括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10693.05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大于支661.15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586.84亿元,按规定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31亿元。</p>


<p>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2647.67亿元,下降8.2%。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1795.67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4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08443.3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889.41亿元,增长5.3%。</p>


<p>  (三)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p>


<p>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收取,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p>


<p>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46.95亿元,为预算的135.1%,增长25.8%。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47.31亿元,完成预算的93.8%,下降15.1%。</p>


<p>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02.74亿元,为预算的173.4%,增长73.3%,主要是经报国务院批准,2025年执行中提高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相应增加了收入。加上2024年结转收入54.22亿元,收入总量为3956.96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97.05亿元,完成预算的92.4%,下降16.6%,主要是执行中收回部分政府投资基金本金,相应冲减支出。其中,本级支出1263.1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3.86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240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59.91亿元。</p>


<p>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644.21亿元,增长2.3%。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33.86亿元、2024年结转收入47.26亿元,收入总量为4725.33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84.12亿元,下降13.7%,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减少。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3341.21亿元。</p>


<p>  (四)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p>


<p>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6033.68亿元,为预算的101.3%,增长4.9%。其中,保险费收入91198.4亿元,增长3.3%;财政补贴收入29115.23亿元,增长10.8%,主要是各级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增加。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1414.1亿元,完成预算的98.3%,增长5.4%。当年收支结余14619.5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9562.53亿元。</p>


<p>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0.8亿元,为预算的107.2%;支出375.72亿元,完成预算的97.6%。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5.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3.74亿元。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地方上缴2545.74亿元,当年产生利息收入0.73亿元,中央拨付2546.44亿元。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当年收支结余0.0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73亿元。</p>


<p>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5652.15亿元,支出111038.38亿元。考虑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因素后,当年收支结余14614.4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9478.06亿元。</p>


<p>  2025年年末,国债余额412317.68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债限额418608.35亿元以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48230.82亿元(含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务),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75120.3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73110.4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内。</p>


<p>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5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6年全国预算(草案)》。</p>


<p>  (五)2025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p>


<p>  2025年,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以深化改革破难题、以强化管理增效能,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p>


<p>  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支出强度,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28.7万亿元。顺利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其中,8000亿元用于更大力度支持“两重”建设,推动1400多个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5000亿元用于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带动汽车、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家装、电动自行车等销售额超过2.6万亿元,设备购置投资增长11.8%。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4.4万亿元,全年支持项目超过4.8万个、用作项目资本金超过3000亿元;开展“自审自发”试点,下放项目审核权限。盘活5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补充地方综合财力,支持经济大省扩大有效投资。发行5000亿元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有力增强信贷投放能力。推动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出台实施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和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从供需两端激发消费潜力。调整优化免税店和离境退税政策,增加免税店数量,鼓励和扩大入境消费。出台实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加大对出口重点省份的支持,持续加力稳外贸稳外资。统筹安排一定规模专项债券额度,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p>


<p>  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科技强国建设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加投入、优化结构,中央本级科技投入比2024年增长7.1%,其中用于基础研究的投入增长9.6%。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提高科技投入效能。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全力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超前布局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强化央地协调联动,推进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投入,对新一批1200多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补,带动更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新增26个城市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35个城市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继续对产粮大县予以支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在40个县启动实施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积极性。农业保险扩面增效,为1.25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5万亿元。保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不减,推动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收官任务。支持新建5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98个农业产业强镇,引导培育现代乡村产业。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中央财政下达奖励资金420亿元,引导地方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增支持20个重点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调动全流域生态保护积极性。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支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三北”工程建设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制定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货物税收政策,保障全岛如期启动封关运作。</p>


<p>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投入继续增加,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出台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等增量政策,延续实施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政策,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7万人。加大教育投入,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4.34万亿元、增长3.2%。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给予相应减免,惠及1400万人。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年生均6000元提高至7000元。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标准,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有序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700元、99元。加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新增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全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全国财政安排约1000亿元,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的国家基础标准发放育儿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惠及3000多万婴幼儿。按照2%的总体水平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开展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对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惠及约811万人。及时启动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支持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博物馆等约5万个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p>


<p>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国债和地方债、内债和外债、发行和管理统管起来,构建政府债务管理新格局。推动化解存量隐性债务,2025年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各地置换后债务平均利息成本降低2.5个百分点以上,指导督促地方对置换债券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对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严查快处,公开曝光12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指导地方加强隐性债务置换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的衔接,加快化解融资平台隐性债务。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促进提升项目运行质量和水平。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超过10万亿元,推动地方下沉财力、健全机制,强化基层“三保”保障。严格动用公共资源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的条件、标准和程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发行一定规模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p>


<p>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围绕重大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重点工作,组织在12个省份开展试点,因地制宜探索财政科学管理新路子。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将增加的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中央层面选取16家部门开展试点,支出项目数量大幅减少,支出重点更加突出。出台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取消国债等债券利息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调整优化超豪华小汽车、新能源汽车税收政策,推动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加强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方面,提出更严要求和更可操作举措。深入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强化过程管控,严肃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聚焦科技、教育、应急救灾等领域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预算安排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有效性。出台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定位、优化布局、规范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探索编制全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动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财经领域多发、高发、易发问题,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p>


<p>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过去5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一是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接近106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加约17万亿元、增长约19%;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达到135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加约25万亿元、增长约23%,财政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越来越强。二是财政宏观调控更加科学有效。面对这些年的形势变化,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财政政策取向从积极到更加积极,及时出手、靠前发力,丰富政策工具,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推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三是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力。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对国防、科技、教育、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集中财力支持办成一批大事要事。五年间,全国财政科技支出5.4万亿元、年均增长5.7%,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4%以上,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四是财税体制改革接续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全面深化,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持续增强。税制结构不断优化,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加快健全。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进一步理顺,转移支付体系更加完善,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更加清晰。五是财政发展和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出台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推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缓释,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持续完善,管理更加规范透明,财政可持续性增强。六是财政科学管理取得新进展。财政管理向资金使用全链条、预算单位全覆盖拓展,业务流程持续优化,支出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财税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明显增强。</p>


<p>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加强审查监督、全国政协加强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p>


<p>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受多重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滑,土地出让收入继续回落,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一些地方财政困难。有的地方和部门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铺张浪费问题在部分领域依然存在,财政支出僵化固化问题仍然突出,财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还有提升空间。有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不尽规范,个别地方新增隐债、虚假化债等情况仍有发生。一些地方违规招商引税返税和发放财政补贴等问题屡禁不止,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禁而不绝,财会监督工作还需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审计监督等也指出了相关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p>


<p>  二、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p>


<p>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加强财政与金融、就业、产业等政策协同,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运行和市场预期持续向好,奋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p>


<p>  (一)2026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p>


<p>  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具备强大韧性和活力。同时,经济发展中的老问题、新挑战仍然不少,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对财政的影响持续加深。从财政收入看,宏观组合政策落地见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支撑。同时,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对以现价计算的财政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传统行业税收增速放缓,新兴行业税收总体规模较小;全球贸易增长动力不足,涉及的相关税收承压,这些都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从财政支出看,“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开局之年各领域对财政支出的需求较大,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政府债务利息支出继续增长;支持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需保持一定力度。总的看,2026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必须坚定信心、用好优势、应对挑战,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政策执行落地和预研储备,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p>


<p>  (二)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p>


<p>  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p>


<p>  2026年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既体现在扩大资金规模上,更体现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扩大财政支出盘子,确保必要支出力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达到300100亿元,比上年增长4.4%。赤字率按照4%左右安排,全国财政赤字规模58900亿元、比上年增加23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09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8000亿元,赤字增量全部列在中央。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663亿元,比上年增长5.1%。二是优化政府债券工具组合,更好发挥债券效益。保持相当规模的新增政府债务,并适当调整结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4000亿元,支持建设重大项目、置换隐性债务、消化政府拖欠账款等。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000亿元,持续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等。发行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三是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增强地方自主可用财力。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104150亿元、增长2.2%,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28340亿元、增长3.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安排4895亿元、增长2.1%。继续安排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500亿元,鼓励地方主动发展经济、做大收入“蛋糕”。同时,压减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等,增加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选择部分省份探索开展整合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资金试点,增强地方统筹能力。四是持续用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保障。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增收节支机制,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把更多资金用在提振消费、投资于人、民生保障等方面,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五是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放大政策效能。设立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组合运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发挥政、银、担、企各方力量,财政和金融资源同向发力,更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促进居民消费。</p>


<p>  财政政策实施过程中,把握时度效,强化执行力,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一是注重靠前发力,尽早谋划政策,加快落地执行,不拘常规节奏,以尽早行动争取工作主动。二是注重精打细算,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把控各类财政支出,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决防止大手大脚花钱、“寅吃卯粮”,把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急需和民生所盼。三是注重防范风险,时刻警惕可能冲击财政平稳运行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应对,预防在先、防患未然,实现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协同。四是注重政策评估,加强对政策落地的跟踪问效,多听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提升政策效果。五是注重监督问责,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肃问责,确保财政资金不乱用、政策执行不走偏。</p>


<p>  (三)2026年主要财政政策。</p>


<p>  1.支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积极发挥财政在促消费扩投资中的作用,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p>


<p>  出台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统筹安排1000亿元专项资金,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入手,强化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流向实体经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扩大支持范围,提高贴息上限,延长实施期限。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设立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p>


<p>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提升消费能力。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25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调整优化补贴范围和标准,继续支持汽车报废和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促进扩大商品消费。推进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支持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选择部分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激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娱旅游等领域消费潜力。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支持更多优质商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大力发展入境消费。</p>


<p>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聚焦新质生产力、新型城镇化、人的全面发展等重点领域,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安排8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两重”建设,坚持自上而下、注重软硬结合,分类适当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标准,更好体现国家战略意图。完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适当调整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在分配使用中更加注重省级统筹,单列并提高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额度,继续向项目准备充分、资金使用得好的地方倾斜。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7550亿元、增加200亿元。加强政府投资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等全流程监管,推动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可执行性,避免资金闲置沉淀、挤占挪用。</p>


<p>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严禁地方超越法律法规授权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逐项评估,该调整的调整,该取消的取消。规范财政补贴政策,建立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补贴增量,开展存量补贴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电子卖场监管,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推动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p>


<p>  2.支持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强财税政策供给,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p>


<p>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2000亿元用于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降低项目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支持力度。滚动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组织实施第三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加快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大规模应用。支持打造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新兴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未来能源、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未来产业。推动深化拓展“人工智能+”,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p>


<p>  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支持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推进中试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应用场景建设,促进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继续组织开展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深入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形成联通高效的物流和商贸体系。</p>


<p>  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综合运用税收、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融资担保等工具,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更多国家科技攻关任务。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实施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以及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等政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加快推进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投资运营,推动更多初创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p>


<p>  3.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的趋势,加强资金和政策保障,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p>


<p>  强化科技创新投入保障。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中央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264亿元、增长10%。健全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源投入科技创新。处理好“松绑”、“激励”与“监管”的关系,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科技投入效能。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引导地方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产业发展需要,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支持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养。</p>


<p>  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推进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中央本级安排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6.3%。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突出国家战略需求,全力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要,支持超前布局重大科技项目,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组织实施,产出更多原创性成果。积极支持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发展,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p>


<p>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建立健全一体推进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资源统筹,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支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加力实施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强化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等人才集聚培养功能,培育拔尖创新人才。深入实施各类科技人才计划,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创新人才,加强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引育,推进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p>


<p>  4.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进一步强化保基本、兜底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民生实事。</p>


<p>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667亿元,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延续实施稳岗返还等阶段性措施,推进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实施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加强创业支持引导。深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养更多技能人才。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p>


<p>  推动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落实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高于4%的要求。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925亿元、增长5%。研究建立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教育经费分配新机制,推动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调整。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支持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扩大优质高校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p>


<p>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健康中国建设。推动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支持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疾控体系建设。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县区薄弱专科和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24元,达到每人每年724元。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p>


<p>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中央财政安排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1.25万亿元,确保各类群体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促进普惠性养老机构发展,健全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好育儿补贴制度,深入开展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推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支持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强化应急救灾保障。</p>


<p>  支持文化体育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全民阅读、公益电影放映等基本公共服务。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支持提高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创新文艺创作生产支持方式,加大对优秀内容创作的扶持和引导。推动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和全媒体传播,提升国际传播效能。支持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强化国家队经费保障,支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促进赛事经济发展。</p>


<p>  5.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完善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p>


<p>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加强对黑土地等耕地保护、种业振兴、农业科技、农机装备等支持,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动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制定出台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加大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力度,落实好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深入推进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调动主产区种粮积极性。</p>


<p>  支持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常态化帮扶资金,保持规模总体稳定,2026年安排1770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就业等帮扶。区分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不同情况,落实相应的兜底式保障和开发式帮扶措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增强造血能力和内生动力。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欠发达地区的倾斜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p>


<p>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p>


<p>  6.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区域重大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等的叠加效应,推动优化区域经济布局。</p>


<p>  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分配机制,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可携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20亿元,支持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教育、社会保险、基本医疗等问题。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推动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落实好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支持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p>


<p>  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落实和完善区域财税政策,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022亿元,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振兴发展,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支持力度。实施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货物税收政策,出台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试点政策,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激励地方发挥优势、各展所长,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p>


<p>  7.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健全财政资源环境政策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p>


<p>  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央财政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229亿元、增长2%,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别安排323亿元、254亿元、42亿元,持续支持做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等工作。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发展。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其他重点生态要素横向补偿模式。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继续实施“山水工程”,开展海洋、森林、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支持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p>


<p>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政府绿色采购等多种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绿色税制,试点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力度。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作用,加快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投入。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启动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推动规模化应用。新实施一批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加强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继续发行绿色主权债券,吸引国际资金支持国内绿色低碳发展。</p>


<p>  8.做好国防、外交、政法等领域财政保障。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支持加快先进战斗力建设,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就业等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加强国际财经交流合作,深入落实四大全球倡议,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改革,支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支持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政法工作经费保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p>


<p>  (四)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p>


<p>  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670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1.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500亿元,收入总量为99170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70亿元,增长3.5%。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50900亿元,比2025年增加2300亿元,通过发行国债弥补。</p>


<p>  2026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中央本级支出、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央预备费反映。</p>


<p>  (1)中央本级支出45420亿元,增长5.5%。坚持有保有压,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外交国防支出、科技教育支出、中央储备支出、国债付息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是:外交支出709.75亿元,增长9.3%;国防支出19095.61亿元,增长7%;公共安全支出2582.69亿元,增长5.9%;教育支出1924.76亿元,增长5%;科学技术支出4264.2亿元,增长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06.84亿元,增长8.1%;债务付息支出8739.9亿元,增长6.7%。</p>


<p>  (2)对地方转移支付104150亿元,增长2.2%。</p>


<p>  (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25年持平。执行中根据实际用途分别计入中央本级支出和对地方转移支付。</p>


<p>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25030亿元,增长2.4%。加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4150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7000亿元,收入总量为24618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180亿元,增长4%。地方财政赤字8000亿元,与2025年持平,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p>


<p>  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700亿元,增长2.2%,其中税收收入181520亿元,增长2.9%;非税收入39180亿元,下降1.3%,主要是一次性收入减少。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0500亿元,收入总量为241200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100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增长4.4%。赤字58900亿元,比2025年增加2300亿元。</p>


<p>  (五)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p>


<p>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31.69亿元,增长7.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86.84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3000亿元、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3000亿元,收入总量为22018.5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018.53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0145.5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1872.95亿元。</p>


<p>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2644.32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1872.9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08517.27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517.27亿元,增长6.5%。</p>


<p>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076.01亿元,增长0.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86.84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3000亿元、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30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8662.85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662.85亿元,增长5.1%。</p>


<p>  (六)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p>


<p>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16.32亿元,下降4.8%,主要是2025年部分中央企业利润下降。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59.91亿元,收入总量为3976.2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76.23亿元,增长13.8%,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支出重点用于加大中央企业注资支持。其中,本级支出1442.4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3.78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2500亿元。</p>


<p>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249.82亿元,下降8.5%,主要是2025年地方国有企业利润下降。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33.78亿元,收入总量为4283.6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78.72亿元,增长6.8%。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2804.88亿元。</p>


<p>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966.14亿元,下降6.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59.91亿元,收入总量为8226.05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21.17亿元,增长10.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304.88亿元。</p>


<p>  (七)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p>


<p>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8.95亿元,下降11%,主要是综合考虑基金滚存结余等情况,2026年对基金的财政补助相应减少;支出392.48亿元,增长4.5%。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支大于收53.5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0.21亿元。</p>


<p>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0550.74亿元,增长3.9%;支出117751.73亿元,增长6%。考虑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因素后,本年收支结余12799.7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3305.27亿元。</p>


<p>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考虑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因素后,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0890.39亿元,增长3.9%,其中,保险费收入93901.7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1128.06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8144.21亿元,增长6%。本年收支结余12746.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3336.18亿元。</p>


<p>  2026年,国债限额48550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886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43185.08亿元。</p>


<p>  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5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6年全国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地方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目前尚在汇总中,本报告中地方收入预计数和支出安排数均为中央财政代编数。</p>


<p>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中央部门和地方实际支出需要,中央财政安排了部分本级支出及对地方转移支付。2026年1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74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79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6981亿元。</p>


<p>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p>


<p>  (一)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p>


<p>  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加紧推出已确定的财政增量政策,接续推动存量政策落实,更好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压实地方和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推动资金尽快到位、政策尽快落实、项目尽快落地。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进一步加大日常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力度,促进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推动深化相关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强部门协作和政策协同,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宏观调控合力。密切跟踪财政经济运行态势,加强政策预研储备,根据形势变化适时推出。健全财政预期管理机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预期引导,提振社会信心。</p>


<p>  (二)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p>


<p>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对重点支出强化保障,对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紧安排,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严的基调和标准,加强因公出国(境)、国内考察交流、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等管理,精简规范各类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严格限制楼堂馆所新建和装修。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合理确定需求、节约成本。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利用,持续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评估评价机制,推动形成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良好氛围。</p>


<p>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p>


<p>  深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贯穿从中央到地方、从预算安排源头到资金使用末端、从财政部门到各预算单位的全流程各方面,以科学管理推动挖潜增效。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申报和安排的重要依据。健全支出政策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及时清理低效无效支出,避免支出政策长期固化。加强预算执行、政府债券发行、国库现金管理、库款管理等统筹协调,保障支付需求,提升支付效率。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p>


<p>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p>


<p>  总结预算制度改革做法成效,加快制定出台关于健全预算制度的意见。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列入预算并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进一步扩大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范围,指导地方深化探索,推动建立有保有压、可增可减、动态调整的预算分配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增强预算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健全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税源,推动地方附加税改革,调整优化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并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进一步研究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发挥再分配调节作用。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转移支付管理,加强资金整合统筹,更好满足地方实际需要。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扎实编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支持深化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强化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监督。做好消费税法、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税收征管法等立法相关工作,研究修订资源税法。</p>


<p>  (五)兜牢基层“三保”底线。</p>


<p>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三保”保障责任,严格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分级责任体系。坚持“三保”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省市要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基层“三保”保障能力,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强化预算执行管控,加强库款调度,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需要,防止挤占挪用“三保”资金。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完善“三保”预警机制,及时提醒提示,强化应急处置,切实防范化解“三保”风险。</p>


<p>  (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p>


<p>  指导各地用足用好各类支持政策,坚持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加快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防虚假化债、违规化债。坚决把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保持零容忍高压监管态势,加强动态监测、核查评估,对违规举债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分类有序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剥离政府融资功能,严禁新设或异化产生各类融资平台。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优化专项债券用途管理,抓好项目资产管理和收入征缴工作,保障偿债资金来源。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优化债务监测考核指标,推进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p>


<p>  (七)严肃财经纪律。</p>


<p>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坚持预算法定,硬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全面深入实施好预算法。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严控预算调剂。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组织实施财会监督工作质效提升三年行动,加大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监督力度,提高精准性和穿透力,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财经纪律整治,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推动整改整治。强化会计评估行业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追责问责。</p>


<p>  各位代表:</p>


<p>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心无旁骛、只争朝夕,奋发有为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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